通过财*补贴,四川将实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员参保。到年,确保个人承担合规住院医疗费用比例不超过10%,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近日,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厅、民*厅、省扶贫移民局联合出台《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实施方案》,着力从医疗保障上解除贫困人群的后顾之忧。
贫困人口参保个人费用,由财*代缴
《实施方案》要求,从办理年基本医保参保缴费起,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部门按各统筹地区制定的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所需经费由县级财*纳入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省和市(州)财*给予补助。
县级扶贫部门按最新识别结果,向相关经办机构提供花名册,同时向财*部门提供建档立卡人口数据,县级财*部门据此将自身安排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统一拨入同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基金收入户或专户,由经办机构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办理参保(合)手续,建立医保关系,确保参保率达到%。
*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全额报销
今年中央和省财*新增的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人均财*补助36元中,26元按全省参保(合)人数分配,10元按省扶贫移民局精准识别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配,专项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倾斜支付,对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给予全额报销。
同时,扩大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病种范围,经市、县基本医保经办机构认定后逐步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补偿范围,结合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提高报销额度。将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等20种新增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将因病致(返)贫的重点疾病作为主攻方向,先期选择疾病负担重、社会影响大、治疗效果确切、诊疗路径清晰的9种大病实行病种付费。
9种大病实行病种付费: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
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
食管癌
胃癌
结肠癌
直肠癌
终末期肾病
住院治疗实行先诊疗后结算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八免五补助”,即:
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
免收院内会诊费
免费开展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
免费艾滋病抗病*治疗
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
免费巡回医疗服务
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
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2.5万元/人给予补助
对贫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助
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平均3万元/人给予补助
对晚期血吸虫病人按元/人?年给予补助
对贫困人口大骨节病患者按元/人?年给予补助
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建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策范围内费用,对经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及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给予救助。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不缴纳住院预付款。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诊疗结束后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医疗救助等经办机构直接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
来源:川报观察
觉得本文不错,请分享点赞!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