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朵海平摄影报道)1月28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据果洛州人民政府秘书长罗成孝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果洛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顶层设计和强力指导支持下,积极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措施,每年集中75%以上的财力用于民生(年达到78.84%),扶贫、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社保等各项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节节攀升。
城乡居民基础条件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
交通出行方面,在实现高速公路通州、二级公路覆盖全州六县、交界地区互联互通公路建设全面推进的同时,累计投资23.5亿元用于乡村道路建设,乡村通车里程达公里,实现了所有乡镇通硬化路,所有行政村和80%的寺院畅通公路,37%的社通砂石路,牧民群众的出行条件得到了根本性改变。果洛机场于年7月1日正式通航,航班加密至每天两班,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出行,开航仅仅两年,游客就突破10万人次,在全省各州机场中用时最短。
住房保障方面,累计完成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干部周转房套、牧民定居点住房和扶贫易地搬迁住房套、农村危旧房改造套,全州85%的城镇居民和70%的农村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同时水电路等住房基础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居民住房条件有了较大提升,基本实现了从“有房住”到“住得好”的转变。
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教育发展方面,累计投资22.68亿元实施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新建高中2所、职业学校1所,改扩建各级各类学校所,校舍建筑面积达64万平方米,标准化学校数量从5所增加到68所,全州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全州幼儿园从6所增加到57所,44个乡镇实现学前教育全覆盖。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巩固提升工程,全州六县顺利通过国检验收,从而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覆盖的目标。目前全州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0.12%,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0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75.06%,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85.61%。职业教育振兴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中职招生人,扭转了招生下滑的被动局面。异地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先后输送余名学生赴北京、辽宁、上海、湖北和西宁等地就读初高中和中职学校。特别是如期完成了面向全国招聘遴选果洛西宁中学班子团队和教师队伍的任务,今年秋季将全面招生,届时可以预期果洛的学生将从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接受更加优质的教育。积极实施教育惠民工程,率先在全省实行15年免费教育,同时所有贫困家庭子女都享受到高校助学补助,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大力实施师资能力和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整体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高考升学率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卫生健康方面,累计投资5医院硬件达标和乡村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大幅度改善了全州医疗卫生基础条件,同时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和医疗机构业务管理,全州医疗技术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的状况得到前所未有的改观。以包虫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为主的地方病传染病综合防治四年攻坚计划深入推进,每年投入经费多万元,组织干部、医疗专业人员余人,全方位、大力度开展疾病预防、筛查和治疗工作,实行免费救治政策,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果洛州包虫病患病率由年的4.54%下降到2.53%。
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
脱贫攻坚方面,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脱贫攻坚的新战略新要求,果洛州累计投资50多亿元,贫困地区的水电路和通讯等基础条件得到大幅度改善,教育医疗扶贫和社会保障兜底实现全覆盖。针对贫困人口收入来源狭窄、稳定增收困难的实际,累计整合投资6亿多元,大力发展特色养殖、种植、农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旅游等产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年均增长19%,为稳定脱贫创造了良好条件。通过实施易地搬迁项目,60%以上的贫困户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2.9万余人住进了宽敞明亮、设施齐全的新居。近三年来,全州累计实现3.55万人稳定脱贫,49个贫困村退出贫困线,贫困发生率从29.8%下降到8.07%。
就业增收和社会保障成效显著
就业增收方面,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六年间全州新增城镇就业人,农牧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2%以内,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率89%。通过产业带动、生态补偿、转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补助等渠道,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全州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年分别增长76%、79%。(全州6年累计发放草原生态补奖资金和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32.35亿元(草补24.55亿元、林补7.77亿元),农牧民人均受益达1.4万元。草原、林业生态管护公益岗位分别增加到人、人,人均年工资收入达2万余元。
社会保障方面,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低保等各类社会保障基本实现全覆盖,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增加到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元,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元和每人每年元,全州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为元,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为元)。